10.3969/j.issn.1004-4434.2009.01.026
股东名册受托管理人制度初探
根据物权变动的理论,股权变动最恰当的公式方式是股东名册的变动登记,而非股票背书或者交付.股东名册制度在股权变动中居于核心地位.但是股东名册的公信力不强.近年国内实践中出现的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权登记托管业务,性质上即为澳大利亚、台湾(指中国台湾.下同)、日本的股东名册受托管理人制度.建立和推广股东名册受托管理人制度,有利于增强股东名册公信力.
股东名册、股权变动、股权登记托管、受托管理人
F830.91(金融、银行)
2009-03-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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