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434.2008.10.034
新律师法与刑事诉讼法再修改之衔接
2008年6月1日实施的新律师法本着强化律师刑事辩护权利的精神,在相关制度上作了积极的改革.不过,该法中有些与刑事辩护相关的表述或者不够明确,或者与现行刑事诉讼法之间不够协调.因此,刑事诉讼法的再修改应当充分考虑这些问题,以确保新律师法与再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能有效地衔接.
新律师法、刑事诉讼法再修改、衔接
DF85;DF73(司法制度)
2008-12-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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