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434.2005.01.017
民族自治地方财政管理自治权再探讨
民族自治地方财政管理自治权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在财政权限划分上给予民族自治地方的一种特殊权力.<民族区域自治法>赋予了民族自治地方财政立法自治权,规定了民族自治地方财政体制的基本内容,国家对民族自治地方财政帮助和扶持的责任,民族自治地方制定财政补充规定和具体执行办法的权利,以及加大对民族自治地方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改革和完善民族自治地方财政管理体制是实现财政管理自治权的基本前提,民族自治地方财政管理自治权的适用范围必须同民族自治机关的职权相适应.
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财政管理、自治权
F812.2(财政、国家财政)
国家"211"工程建设项目发改社会[2004]834号;国务院西部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资助项目XBB04-D03号
2005-03-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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