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434.2004.05.018
银行新业务与法律风险防范
近年来商业银行拓展的新型业务不仅刷新了交易的各个层面,也对法制的诸多环节提出新的要求.金融创新与法律相对滞后的矛盾越来越突出,这是银行法律风险的成因之一.新的巴塞尔资本协议首次将法律风险纳入银行风险范围之内,是希望各国商业银行都重视法律风险.为了与国际接轨,实现金融可持续发展,我国也要按照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要求,落实法律风险的监控工作.
法律风险、中间业务、网络银行
F822.2;F832.2(货币)
2004-11-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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