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434.2003.04.012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自由转让的许可与限制
从物尽其用原则出发,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当可自由转让,但根据我国的公有体制和具体国情,又不许自由转让,现行立法确立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应经发包方同意的原则,是一种无奈却又明智的选择;但没有对发包人同意权进行具体界定,这有违立法初衷,因而有必要对同意权的行使进行界定.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自由转让、发包人同意权
D923.2(中国法律)
湖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
2004-08-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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