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6810/j.cnki.1672-514X.2021.03.001
图书馆的著作权侵权责任探析——从判例看无过错行为立法保护的必要性
通过分析多年来著作权纠纷中,法院对图书馆是否侵权作出的判决结果以及判决理由和法律依据,发现图书馆在为公众提供文献信息服务过程中,因数字资源提供商或其他提供资源内容的合作方过错而被告侵权时,如果非故意亦不存在过失,一般只承担停止侵权等民事责任,不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但在共同侵权案例中,却可能被判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根据相关理论和具体案例,进一步探讨图书馆如何履行合理注意义务,确保自己没有过错,以及如何在自己无能为力之处寻求立法保护.
图书馆、著作权纠纷、主观过错、侵权赔偿责任
G251;D923.41(图书馆学、图书馆事业)
深圳市图书情报研究课题公共图书馆的著作权侵权责任探析——兼论公共图书馆无过错行为的立法保护项目
2021-06-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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