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6810/j.cnki.1672-514X.2016.06.001
数字文化事业概念演变、服务形态及功能特征
当前环境下,应当对数字文化事业的概念、形态与功能进行澄清,并进行充分合理的诠释。数字文化事业经历了三种概念演变———公益性数字文化、公共数字文化、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并且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其数字文化事业的共享性、均等性、受众性、便捷性、丰富性、高创造性始终在不断增强。从公众需求视角来看,数字文化事业服务形态应以提供数字文化内容呈现和展示为核心,在此基础上,为数字文化事业的标准化与规范化建设提供参考与借鉴。
数字文化事业、概念演变、服务形态、功能特征
G249.2(群众文化事业)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信息化问题研究”项目编号14ATQ006;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创新江苏社会数字文化治理体制机制研究”项目编号2014ZDAXM001研究成果之一。
2016-07-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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