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8284.2022.10.008
对放射性废物海洋处置国际法规范的审视与思考 ——以日本福岛核事故核污水处置为视角
日本政府于2021年4月13日经内阁会议正式决定将2011年福岛核事故产生的核污水排入海洋.通过对相关国际条约等国际法规范的审视,认为上述规范在应对放射性废物海洋处置时尽管均存在适用方面的限制或缺失,但其有关海洋环境保护一般义务及相关基本原则仍能对福岛核污水海洋处置行为予以规制.为更好地兼顾和平绿色使用核能与保护海洋环境间的关系,应当秉承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充分发挥国际法规范作用,积极应对核污水海洋处置可能带来的海洋生态环境挑战,推动全球海洋环境治理.
放射性废物、海洋处置、福岛核事故、海洋命运共同体、国际法规范
D99(国际法)
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广东省实验室珠海自主科研项目SML-2020SP005
2022-12-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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