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8284.2021.06.003
生态文明视域下环境法治转型的实现路径与制度回应
生态文明"入宪"以及生态文明理念在部门法中的规范表达是环境法治建设的重要体现.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引领下,我国的环境法治需要从价值取向、制度体系以及实施机制等方面实现转型.转型路径包括加强环境立法进程,健全环境法律体系;强化环境执法力度,健全生态监管机制;完善环境司法保护,推动环境公益诉讼运行以及加强环境法与部门法环境规范的调适.在具体制度构建中应该体现从后果控制到风险预防、从环境管制到生态善治、从污染治理到生态修复、从知责尽责到追责问责的转型;同时,应当强化生态风险防范制度、生态治理制度、生态损害赔偿修复制度以及生态责任制度之间的合理衔接,以此强化生态环境法律制度的法治功能与实效.
生态文明;环境法治转型;新型生态制度
D90(法的理论(法学))
黑龙江省社科研究规划项目"多元共治视域下我国雾霾污染法律治理研究"17FXD161
2021-09-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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