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8284.2021.04.007
设区的市地方立法的困境与进路
赋予设区的市以立法权,不仅是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下的重大战略举措,也是实现"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的重要制度安排.地方立法权的扩容,为市域治理的法治化提供了合法性根据,不仅可以激发地方发展活力,促进社会治理方式创新,而且可以有助于完善地方法制,提升国家整体法治水平.地方竞争格局下,市级立法尚存在着形式主义立法现象严重、立法权滥用问题突出以及立法的创制性表达不彰等问题.
市域治理、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
D90(法的理论(法学))
江苏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2018SJA1643
2021-06-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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