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8284.2020.07.007
论人工智能法学研究的当下困境
近年来,人工智能法学成为一个研究热点,产出了不少学术成果,但也被认为存在反智化、"虚热"等不足.具体而言,人工智能法学研究的当下困境主要表现为三方面,即观点鲜明对立、缺乏有效对话,问题意识零散、缺乏理论整合,研究性质模糊、缺乏清晰理路.这些情况的出现跟法学研究者关于法律、法学及"人"本身的看法有关:对法律的理解直接关系到法律变革之可能性是否被接受,这正是当下人工智能法学研究者观点鲜明对立的一个重要原因;对"法学是什么"的理解影响到"非现实性"的法律问题是否纳入到讨论之中;而人类中心主义则令法学研究者在讨论人工智能问题时更容易趋向保守.当前,至少在理论性研究中,参与讨论人工智能法学的研究者应秉持一种较为开放的思维.
人工智能法学、困境、法哲学、人类中心主义
D90-05(法的理论(法学))
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党的十九大精神研究专项"人工智能应用趋势下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发展研究"2018JKSJD65
2020-10-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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