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8284.2020.03.007
认罪认罚从宽的二审程序:废除、限制不如简化
为保障认罪认罚从宽案件的诉讼效率,学界多主张对速裁程序实行一审终审制;在刑事诉讼法保留二审终审制后,限制上诉又成为主流观点,实务中检察机关则用抗诉加刑来限制量刑上诉.对325份二审裁判文书的分析表明,认罪认罚从宽案件中二审程序在防止一审错误上发挥着重大作用,但存在较大的简化空间.相对于一审终审论和限制上诉论,简化二审程序更有利于实现被告人权利保障与诉讼效率之间的平衡,应当成为改革方向.制度的完善包括:不允许检察院用抗诉加刑来限制上诉,限缩二审审理期间不当的时间耗费,限制发回重审、开庭审判.
认罪认罚、二审程序、被告人上诉、抗诉
D925.2(中国法律)
江西省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项目"以审判为中心改革中证据制度的完善"19FX06
2020-07-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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