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8284.2019.12.009
非物质文化遗产刑法保护的偏误与匡正
基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性,提倡利用刑法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观点受到认可与推崇.然而,非物质文化遗产刑法保护的理论片面理解了法益保护理论、谦抑性原则等刑法理论,对非遗刑法保护的正当性存在误解.同时,忽视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殊属性,误解了我国刑法相关规定,不当给予非遗传承人以特殊刑法保护.刑法并非一部适合保护某类文化的部门法;应强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行政保障和激励机制,方能实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最佳保护.
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遗产保护、刑法保护、行政保护
D922.16;G122(中国法律)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课题"少数民族文化传播发展与中华文化建设研究";中央民族大学博士研究生自主科研项目
2020-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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