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传统法律的理性——从韦伯的"中国法"问题说起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0-8284.2017.12.016

论中国传统法律的理性——从韦伯的"中国法"问题说起

引用
韦伯对中国传统法律的研究,引起了西方汉学界和东方法学界的关注.他运用"理想类型"的方法对法律进行类型化比较研究,将中国传统法律定性为"实质非理性",引起了不少争议.争论的焦点在于,韦伯对中国传统法律的定性是其囿于史料的误读,还是基于"欧洲中心主义"故意为之,对此问题的研究学界各抒己见.究其原因,一方面是韦伯对形式理性的法律做了明确的界定,而对实质理性法律的界定模糊不清;另一方面是韦伯在不同语境中使用"理性"一词时,存在着不同的解读.就上述问题,有必要基于韦伯的"理性化"思想,从韦伯的"中国法"问题出发,分析"理性"在中国文化语境中的内涵,检视中国传统法律的理性及其限度,从而更深刻地理解和反思韦伯的法律社会学思想.

中国法、理性、实质非理性

D90-052(法的理论(法学))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韦伯与中国文化研究"14ASH002

2018-03-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94-99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学术交流

1000-8284

23-1048/C

2017,(12)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