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8284.2017.12.013
完善网络交易平台专利侵权"通知与移除"规则探讨
《专利法修改草案(送审稿)》第63条第2款规定了网络服务提供者专利侵权纠纷中的"通知与移除"规则,但未包含转送通知和反通知等程序.《电子商务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第54条规定了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知识产权侵权纠纷中的"通知与移除"规则,但未对专利权与著作权、商标权进行区分.专利权与著作权的属性不同,网络交易平台服务与网络信息存储、搜索和链接等服务功能不同,专利权侵权与著作权侵权判断方法和难易程度不同,网络交易平台专利侵权纠纷中应谨慎适用《侵权责任法》第36条第2款的规定.针对互联网交易平台专利侵权纠纷"通知与移除"规则,《专利法》应与《电子商务法》相协调,明确通知、转送通知、反通知、移除等完整程序和标准.
网络交易平台、专利侵权、通知与移除、专利法修改、电子商务法
D923.42(中国法律)
201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互联网领域知识产权重大立法问题研究"14ZDC020
2018-03-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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