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8284.2017.09.020
网络犯罪治理的基本理念与逻辑展开
网络犯罪是以网络技术为前提的,而网络科技的中立性原则是相对的,决定了新兴网络犯罪现象无法被彻底消灭.刑法作为社会治理手段具有功能的局限性,应树立相对主义的网络犯罪观,倡导网络犯罪控制观念,通过刑法控制来保障网络创新精神.网络空间社会处于严重的信息不对称状态,导致网络犯罪控制容易陷入非均衡的博弈状态,宽严相济与"零容忍"作为基本与具体的刑事政策,二者协同可以提供宏观的控制策略.网络犯罪的治理由社会控制与法律控制组成,应冲破传统社会的固化思维,确立网络风险社会时代的积极预防性刑法理念.网络实名制、网络自治公约、企业网络适法计划是社会控制的重点;围绕《网络安全法》拓展立法完善、修改《治安管理处罚法》并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刑法典与刑事诉讼法典的网络化修正是法律控制与刑法控制的当前要务.
网络犯罪、控制理念、刑事政策、社会控制、法律控制、刑法控制
D997.9(国际法)
司法部中青年课题"网络犯罪的立法回应与刑法知识转型"16SFB3020;最高人民检察院理论研究所课题"检察机关保障网络安全机制研究"GJ2016D41
2017-11-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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