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8284.2017.08.016
我国分时度假权属定位分析
分时度假是结合分时与交换概念的新型旅游消费品,对其上衍生的分时度假权益权属性质的界定,我国学术界提出所有权说、他物权说、准物权说、债权说的观点,司法实践中则以债权说为主流.但是,分时度假权益本身具有异于债权的权利特质,体现了一定的物权效力,尽管分时度假制度设计的"分时"特点及处分权的限制削弱了权利自身的绝对性和排他性,但从物权之对抗性、流通性、稳定性因素来分析,应该将分时度假权益归入物权体系进行调整.一方面,分时度假权益具有促进物的有效利用、保障利益平衡、维护物的利用秩序的存在价值,且分时度假的法律特征、内容与用益物权相吻合;另一方面,分时度假权益的期限性、权利主体的多元性、权利构成的复合性,以及主体对标的的不完全处分的特性,有悖于传统用益物权,故将其视为一种特殊用益物权更为妥当.
分时度假、权属性质、特殊用益物权
D922.38(中国法律)
2017-09-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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