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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庄惠"鱼乐之辩"中物我关系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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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乐之辩"中庄子和惠子都没有诡辩,庄子的"知鱼乐"也并非美学上的某种判断或移情.鱼乐之辩实质上是庄子与惠子围绕物我关系问题展开的精彩讨论.惠子从"我"的主体性出发,是"以我观鱼";庄子则反对主体性认知方式,从道域性思维出发,是"以道观鱼".惠子将"鱼乐"把握为"我"的对象性;庄子所说的"鱼乐"则是道、天、地、人、鱼共在于濠上的道域性关系,是敞开的动态意义生发过程,所以庄子最后说自己是"知之濠上".惠子认为不同主体对同一物的认识不能沟通,所谓"子非鱼,安知鱼之乐";庄子则认为不同主体的认知在道域中可以互相确证.庄子站在主客统一、天人合一的立场上,从原初的共在道域性思维出发,"以道观鱼",来认识"鱼之乐",在根本上超越了惠子主客二分认知模式的局限.

庄子、惠子、濠梁、鱼乐、道

B223.5;B225.3(先秦哲学(~前220年))

2017-08-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5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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