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8284.2017.01.026
习俗的本质与共同体的重生
《论习俗》是理解滕尼斯“共同体”学说的关键文本。在滕尼斯看来,“习俗”是融合了传统的人心机制、社群关系、道德规范以及法权状态的整体文化结构。它源于共同体自然的长幼秩序,进而形成以“祖先崇拜”为原型的宗教观念和仪式活动。在此基础上,“习俗”不断地塑造着共同体成员的义务感,由此在每个人的心中培育起鲜活的道德情感。随着现代商业社会的兴起,个体从传统的共同体秩序中摆脱出来,在无限的空间里自由流动、谋取利益,传统的习俗日益衰落,由资本操纵的时尚使文明变得贫瘠。反思习俗的意义,正在于重塑民族的伦理生活。
习俗、本质意志、宗教、道德、女性
G05(文化与其他学科的关系)
2017-03-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140-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