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8284.2016.09.014
当代中国法律论证型式的示范性研究——基于“于德水案”的实证分析
法律论证型式是指在司法实践中为解决法律冲突而使用的论证结构或方法.就最具影响力而言,“于德水案”提供了一个法律论证型式示范性研究的典型案例,“于德水案”判决书的说理论证,形成了当下中国司法判决之善于说理、敢于说理的——“伟大的”“标杆性”判决书.该判决书自如地运用了图尔敏论证型式、迹象论证、根据归类的论证、根据已确立规则的论证等多种法律论证型式,既从宏观上呈现了该案主论证的型式结构及其类型,又从微观上对子论证进行了适当、有效的型式分析.作为标杆性案例(或指导性案例),其对法律论证型式适用的形式性、合理性、可接受性、完整性、多样性、充分性、机应性以及灵活性,示范出当代中国刑事司法判决的说理论证之内在逻辑张力,从而也展现出典型性、普遍性和指导性的意义.
论证型式、法律论证型式、于德水案、示范性
D920.0(中国法律)
201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点课题“法律论证逻辑研究——面向‘法治中国’建设的整合性与应用性研究”15AZX019
2016-11-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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