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8284.2016.07.011
黑格尔承认自我意识新解
对黑格尔承认自我意识有两种比较主流的解读,一种是认识论的解读,另一种是意志论的解读。在前一种理解中,从笛卡儿到黑格尔的哲学史发展,核心的人物是康德。正是康德将笛卡儿的抽象我思发展为具有知识原则地位的先验自我,而黑格尔的自我意识概念正是对康德先验自我的进一步发挥和廓清。在后一种理解中,自我意识被理解为自由意志。因此,黑格尔自我意识概念被认为是对笛卡儿所开创的认识论的超越。不仅如此,在这种解释中,黑格尔的论述还超越了康德式的道德哲学,而代表着实践哲学往社会历史领域的推进。黑格尔本人的论述更为支持后一种解释。然而,如果严格按照精神本身的逻辑进展进行思考,将会发现,处于主观精神阶段的承认自我意识既不是理论认识,也不是自由意志,而只是欲望自我意识的相互意识关系。因此,需要从欲望自我意识出发,坚持按照其内在进展到达承认自我意识,继而展示承认自我意识的意涵,以此来回应黑格尔及论者对承认自我意识的论述。
欲望自我意识、承认自我意识、认识、意志、自由
B516.35(欧洲各国哲学)
2016-08-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3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