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8284.2016.02.039
赫勒对未完成的历史哲学之伦理解读--评阿格妮丝·赫勒的《历史理论》
赫勒的标志性著作《历史理论》写于1982年。大多数学者把《历史理论》看作赫勒与马克思在思想上断裂的标志,事实上,不仅如此,它恰恰是赫勒思想发展过程中内在逻辑的体现。在《历史理论》中,赫勒首先厘清了历史性、历史意识、历史编纂学和历史哲学四个基本历史概念:历史性指的是人所独有的历史意识,即对人存在的意识,而历史编纂学和历史哲学则是历史意识对象化的表现形式。正是在对这四个基本历史概念作出区分的基础上,赫勒明确了自己的历史观,即以历史理论范式来替代历史哲学范式的历史观,并以此为基础在历史理论视域下重新解读了社会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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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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