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8284.2015.08.038
设计美的构成层次
设计美既不是单一的功能美或技术美,也不是艺术美、形式美与技术美的简单叠加,而是一个有机的层级结构,其构成可以分为三个层次:一是基础层次,被设计之物要有良好的功能并由此引发使用者对其功能背后的人的创造力的反思,功能本身并不是美,但功能的完善导致的对人的创造力的认同则是设计美的基本内容;二是中介层次,被设计之物在实现过程中要有先进的技术做保障,技术的先进性使得被设计之物更容易获得设计美的内涵,设计美的层次因而有所上升;三是核心层次,设计美在其功能、技术暂时被人遗忘之后,逐渐进入核心层次———自由的意象,这也是它作为一种特殊的美与艺术美相同的方面。这种层级关系是设计美的欣赏逐步展开的结果。
设计美、层次、功能、技术、自由的意象
B832(美学)
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作为一种设计方法论的设计美学”13YJA760067
2015-09-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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