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义务实现中的国家主义和公民参与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0-8284.2015.08.018

法律义务实现中的国家主义和公民参与

引用
法律义务实现是法的实现之构成要素,也是法治发展的题中之义。法律义务实现从理论上可分为社会主导、国家主义、公民参与三种模式。我国现阶段法律义务实现的实践活动带有明显的国家主义色彩,国家在法律义务实现过程中以主体的身份督促公民履行法律义务。但国家主义法律义务实现模式并不能有效解决法律义务实现中的问题。在此模式下公民有被异化和客体化的危险从而无助于法律义务实现之立法目的,导致法律义务难以真正落到实处。在分析国家主义法律义务实现模式之劣势的基础上有必要引进公民参与的视角。法律义务实现有赖于国家和社会相互支撑与配合。法律义务实现过程中的公民参与法律义务实现模式可塑造公民的主体性,保障其权利诉求之实现;亦可从权力结构上形成国家社会间的良性互动从而缓解或者彻底改变国家主义在我国法律义务实现中塑造的不良形象。值得注意的是,只有健全的保障机制才能使公民参与法律义务实现落到实处,此尚需在以后的法治进程中不断完善。

法律义务实现、国家主义、公民参与

D90(法的理论(法学))

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当代中国法律义务实现的实证研究”09SFB3002;吉林大学科学前沿与交叉学科创新项目“医事法学方法论研究---以基因法律问题为范例”2011QY108

2015-09-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76-80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学术交流

1000-8284

23-1048/C

2015,(8)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