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8284.2013.01.030
商业银行动产浮动抵押贷款之创新——基于金融仓储的视角
随着科技进步,部分动产价值日益提升,在财产由归属权到使用权转移的趋势下,2007年我国《物权法》引入动产浮动抵押制度,可以以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动产作为抵押,抵押后抵押人对抵押物仍享有经营处分权,实现物尽其用,开辟了中小企业动产融资新渠道.但是由于动产浮动抵押的特殊性,商业银行开展此项业务的积极性并不高,市场份额有限.应把创新性引入到金融仓储,探析动产浮动抵押贷款业务模式创新,运用SWOT分析金融仓储对商业银行浮动抵押贷款经营管理的影响,最后以商业银行为主体,提出防范信用风险、操作风险以及法律风险的对策建议.
动产、浮动抵押、金融仓储
F830.33(金融、银行)
浙江省教育厅2012年度科研项目"浙江商业银行动产质押贷款业务创新研究——基于金融仓储的视角",Y201224517;浙江省高职教育研究会项目YB1149;2012年浙江省社科联社科普及项目12ND29
2013-03-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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