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8284.2012.11.022
论土地征收后农民收益的制度保障
国外政府在土地征收方面积累了一些比较成功的经验:立法明确界定“公共利益”的范围,制定公平合理的征地补偿标准和范围,完善的征地程序和确保被征收人的司法救济权利等.我国土地征收制度不完善是征地纠纷频发的一个重要原因.与国外相比较,中国征地制度存在一些缺陷:“公共利益”法律界定不清晰,导致土地征用范围太宽;土地征收补偿范围过窄,补偿标准严重偏低;土地征收程序不规范;补偿方式单一,补偿金挪用、克扣现象严重;失地农民权利救济缺乏.借鉴国外较为完善的土地征收制度,我国应从五个方面对土地征收制度进行改革:以法律形式明确界定公共利益内涵;健全合理的补偿制度;规范征地程序;实现补偿方式多样化;完善土地征收救济制度.
土地征收、失地农民、土地权益、征地补偿、国际比较
F2(经济计划与管理)
2011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农民发展的权利诉求与制度贡献研究"11CKS018
2013-01-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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