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8284.2012.11.012
论社会工作介入犯罪预防领域的必然性
我国多年来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模式进行犯罪预防,但成效不佳,为切实降低犯罪率,减轻司法系统的负荷,需要寻找新的干预措施.社会工作凭借其专业宗旨和理念成为犯罪预防必然的选择:社会工作追求的公平正义、个体与社会之间的良性互动是犯罪预防的治本之策;社会工作作为第三方参与到社会管理工作中来,有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社会工作重视弱势群体的权益,且整合多种工作方法来消解潜在犯罪人个体及其微观环境中的致罪因素,也可以发挥其社会政策的功能,化解社会结构中的致罪因素,实现社会预防和心理预防的双重目标.为了有效地发挥社会工作介入犯罪预防的效果,可以从四个方面开展工作:面向所有公民的常规服务工作、面向高危人群的评估和干预工作、面向犯罪嫌疑人群的衔接工作及社会政策制定的倡导工作.
社会工作、犯罪预防、实践途径
D902(法的理论(法学))
中央财政专项"大都市社区治理与公共安全专业能力实践基地"专项基金项目BR011538
2013-01-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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