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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0-8284.2012.10.013

网络言论自由与公权力关系的理性构建

引用
当前,互联网已经成为民众发表意见最快速、最直接的平台.这些意见往往涉及公权力机关,而公权力机关一旦不能正确对待网络言论,势必导致对言论自由权的干预甚至侵害.所以,理性建构网络言论自由与公权力机关之间的关系就显得尤为重要.一方面,对行使公权力的机关,即立法、执法、司法机关,必须明确其权责,使其依法行使权力,防止其对网络言论自由权的侵害;另一方面,网民也应理性发表言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这一权利.通过在公权力机关与网络言论之间建立良性关系,使民众充分享有言论自由权,全方位监督公权力机关,既保证了立法、执法、司法的公平公正,从而提高公权力机关的廉洁与威信,进而提高法律的威信,有益于我国的法治建设,又使民意畅通地表达出来,有利于消弭社会矛盾与冲突,保证社会和谐运转.

网络言论自由权、言论自由、公权力

D922.8(中国法律)

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一般项目“网络时代的言论自由权与法治”11B025;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俄罗斯法治进程中的文化影响力研究”11YJA820093

2012-12-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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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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