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8284.2012.09.043
也谈杜牧诗中的“商女”
唐人杜牧《泊秦淮》中的“商女”,是一个富于文学色彩的词语,因其习用于文人学士圈中,所以其词义的约定俗成性尤其明显.把“商女”释作“商客之女”或“商人妇”的说法是缺少根据的,还是应该按照传统解释为“歌女”.古代“商女”常见于诗中,因为文人多涉足风月场,且尤善“惜玉怜香”,双方互有“才子佳人”之情结,所以歌女文化是旧时城镇生活的一道“风景线”.另一方面,诗人与歌女有一种特殊的互为利用关系,即乐工、歌女靠诗人新作谱曲演唱以标新调,诗人靠歌女唱其诗词以扬才名.自20世纪上半叶到现在,由于文化转型的原因,传统的国学研究、文学活动(主要指古诗文的写作)出现了一个近百年之久的文化断层,这种事实的一个直接后果是,许多清以前文人口头笔下常用的、对他们说来谈不上有理解障碍的语词,今人却不理解了,因此令人研究传统文学更应当采取审慎的态度.
杜牧、“商女”、歌女文化、文化断层
I206.2
黑龙江省人文社科规划项目“跨文化交际语用策略研究”11E085;2012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国际汉语教学中文化教学内容和模式的研究与实践”研究成果
2012-11-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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