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8284.2012.09.001
社会和解何以可能?——以恢复性正义为视角的分析
恢复性正义的核心是疗治创伤、复原破裂的关系.它倡导了一种具有前瞻性的社会和解思路,不仅强调化解社会成员内心中的怨恨、愤恨或者憎恨,而且强调矫正社会结构中的关系不正义,预防潜在的或潜伏着的社会伤害行为,变革蕴含着结构性暴力与符号暴力的制度安排.在实现恢复性正义的过程中,和平、真相、责任与宽恕是四个不可或缺的要素,它们之间存在着辩证统一的关系.只有在这“四要素”得到实现的基础上,人们才可能从社会伤害行为中解放出来,重新构建或恢复相互承认,实现和解.
恢复性正义、关系正义、社会和解、公共善
D0-05;C91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与政府治理研究”10ZD&040,主持人:周光辉;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我国公民社会公正感调查与政府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政策绩效研究”12CZZ005;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青年基金项目“当代中国居民社会公正感调查研究”11YJC810031
2012-11-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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