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8284.2012.04.018
论患者隐私权保护中的权利冲突与平衡
医疗活动的特殊性,决定了在诊疗实践中患者隐私权与其他权利发生矛盾冲突的现象时有发生,并成为社会大众关注的焦点.尽管《侵权责任法》在法律的层面确立了患者的隐私权,但是对患者隐私权保护中的权利冲突问题未作规定,司法实践中也尚未形成统一的解决对策.现实中,患者隐私权保护冲突表现为患者隐私权与医疗机构的教学权、公众知情权、他人知情权以及与医方的医疗知情权的冲突,权利冲突的实质是利益的冲突、价值的冲突、认知的冲突以及文化的冲突.基于此,应坚持权利冲突的平衡原则,包括权利位阶原则、社会公共利益优先原则、权利协调原则以及必要限度的原则.
患者隐私权、冲突的实质、平衡原则
D923.8(中国法律)
黑龙江省卫生厅2010年度人文社会科学项目“人本论、功利论、义务论视角下的患者隐私权保护问题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2012-08-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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