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8284.2012.02.024
民营企业的公共行为与地方治理——以浙江民营企业调查为基础的分析
民营企业是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重大调整而崛起的企业形式.民营企业家的自利性和公共性的统一构成了民营企业公共行为的内在根据.民营企业的公共行为同经营行为的相关性是其公共行为的根本动力.民营企业的公共行为是促进地方治理的重要力量.它有利于地方治理中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供给,有利于民主政治建设,有利于弘扬公共精神,有利于公民社会的发育,有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民营企业的公共行为还需要进一步扩大范围和提升层次,以便在地方治理中发挥更大的作用.这不仅需要提高民营企业家自身的素质,更重要的是依赖于地方治理的改进.
民营企业、公共行为、地方治理、社会稳定
F272.9(企业经济)
2012-05-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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