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8284.2011.06.014
论我国土地征收和征购法律制度的构建
保护耕地不减少以确保粮食安全乃至国家安全,是我国立法确立的一项基本原则。但当前不少地方仍存在着非法批地和违法占地问题,而一些经营性用地“搭公共利益便车”也在加速造成耕地的不当减少。理论论证与立法实践都清楚地证明:把对非法征收土地的控制只寄希望于对“公共利益”的明确界定上,这一良好愿望短期很难实现。因此,在完善我国现有征地法律制度的同时,应建立非公利益用地征购制度,这样既能解决商业用地的现实需要,又可以尽可能地控制耕地的不当减少。
建设用地、土地征收、公共利益、土地征购、法律制度
D912.3(法学各部门)
2011-12-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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