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8284.2010.12.013
行政裁量及其控制——以说明理由为分析视角
20世纪以来随着能动行政的发展,行政裁量权广泛存在并成为契合普遍正义与个案正义的必备工具,严格法治主义的破产成为社会发展的必然.但过于宽泛的裁量权对法治又是一种切实危害,要想保证行政裁量运作的正当化和确定性,一个重要的前提是能够有效地控制它的滥用.说明理由作为正当程序的基本规则提供了通过行政过程规范、控制行政裁量的新机制,发挥着增进裁量的理性、促进裁量的确定性、提高裁量决策透明度以及推动行政合作、提高行政裁量决定可接受性的价值,是良好行政的开端.行政裁量之理由说明包括事实认定与规范考量两个层次,但行政主体必须将说明理由贯穿于整个裁量过程,而不应该仅仅局限在裁量活动的结果--裁量性行政行为上.
行政裁量、法治与裁量、说明理由
D922.1(中国法律)
2011-04-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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