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8284.2010.07.025
社会行动:韦伯和吉登斯行动理论之比较
社会行动一直是社会学理论研究的一个主题,马克斯·韦伯首次揭示出人类社会行动的理性化特征,并按理性程度将社会行动分为四种理想类型,对于把人类的思维方式从神学中解脱出来发挥了重要作用.吉登斯作为社会理论发展的批判继承者,在对社会行动理性化反思的基础上,对社会行动内涵、无意识社会行动、行动的合理化、行动意外后果的应对等问题进行了全新诠释和分析.他把社会行动看作是一种持续绵延的行动流,是一种能动,并在有意识和无意识之间抽离出了一种实践意识,亦把社会行动分为本能行动、实践行动和话语行动,把合理化作为解释社会行动的依据,赋予了行动者更多的主动性,深化和发展了社会行动理论.就此对韦伯和吉登斯的社会行动理论进行比较分析,以期能够准确把握社会行动的研究趋势.
韦伯、吉登斯、社会行动、能动、行动后果
C91(社会学)
上海市重点学科社会学建设资助项目B501
2010-10-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135-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