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8284.2010.04.041
从精怪小说看唐人小说创作的娱乐诉求
唐代精怪小说中的趣味化作品,是唐代小说家对小说娱乐功能的自然追求,也是对小说文体独立的积极响应.关于这个问题至今尚无专论,本文从精怪小说趣味化作品对传统文学观的疏离角度,论证这类作品实则承载了唐人的娱乐诉求,也可佐证文体意义的小说于唐代确立的论断.
精怪小说、趣味化、娱乐功能、文体独立
I206.2
2010-06-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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