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8284.2010.04.001
新闻出版管理与新闻自由
对新闻出版进行管理和调控,追求和争取其政治认同效益、文化与科技传播效益和经济效益三个效益的最大化,是世界性的国家共同行为.世界各国时新闻出版的管理,均把法律作为根本规范,以法律为依据,辅之以多种方式.当代新闻出版的管理,已经不单是传统媒体的管理,还包括对新兴媒体互联网的管理.新闻出版管理和新闻出版自由是一枚硬币的两面,相辅相承,缺一不可,以保护人权为责任,以建立良好传播秩序为方向的管理,是维护言论自由、新闻出版自由的保障.新闻出版自由,是具体的、相对的,就一个国家而言,同新闻出版的管理一样,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或阶段,有不同的特点,侧重的方面也不相同,保护范围、力度和程度也有较大的差异.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都没有超越时代、超越文化传统、超越经济发展、超越法律的自由.新闻责任论融进新闻自由相对论理念,是西方新闻学和新闻理论的一个世纪性新变化.新闻责任论出现后,少数发达国家对外却仍然主张绝对的新闻自由,国际上称之为新闻自由的双重标准.如何应对新闻自由的双重标准,关键是构建本国健康、良好的传播秩序,保护国家的表达权、信息安全、文化安全和国家安全,不断改善和提高本国的人权和表达权的保护水平,同时发展壮大经济实力,发展新闻出版产业,在世界传播领域占有自己应有的地位,进而使新闻自由的双重标准及其包藏的意识形态目的无法奏效.
新闻出版管理、新闻自由、新闻自由的相对性
G211(新闻学、新闻事业)
2010-06-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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