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8284.2010.01.014
网络公众参与对我国司法生态的影响探析
网络公众广泛而深入地参与司法过程,虽然并没有制度上的渠道介入司法权的具体运作,但在司法民主化的进程中,网络公众判意成为司法机关排除其他权力机关非法干预、增加司法运作透明度、促进司法机关与社会公众良性双向互动的动力来源及最佳路径选择.因此,公众借助网络平台参与司法并行使表达权和监督权,所形成的网络公众判意,必将对我国司法生态产生不容忽视的影响.司法生态从语义上蕴涵了法律实证活动中主体的参与要素,从系统的角度看,为了使司法运作结果符合公众对司法的合法性期待,必须保证体制外的网络公众这一群体的有效参与,才能使司法运行符合司法民主化的现实需求.网络公众司法参与对我国司法生态将产生如下影响:一是在现实的政治语境下使司法获得应有的独立运作空间;二是能够有效提高司法运作过程的透明度;三是能够催生司法回应机制的构建.
网络公众参与、司法生态、司法回应
D90(法的理论(法学))
2010-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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