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8284.2009.10.022
美日政府技术创新支持政策的比较及对我国的启示
美日政府技术创新支持政策差异主要体现在三方面:就政府补贴政策来看,美国主要依靠市场力量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政府更多的是对研究开发活动和技术创新企业提供贷款担保,而很少提供直接资助.日本政府则直接干预企业的研发活动,实行直接的经济补贴,代替市场规划产业和技术的发展方向、速度和规模;就税收优惠政策看,美日两国都有完备的技术创新税收优惠政策体系.但是由于美日经济体制和文化的差异,税收优惠政策也不尽相同;就风险投资政策来看,美国对技术创新的风险投资完全建立在市场机制基础上,企业的风险资本很少受到银行业和保险的左右,因而能够更客观灵活地选择技术创新项目.而日本由于风险投资制度的不完善,很难把风险资本集中在高技术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上,这方面日本处于劣势.借鉴美日两国创新支持政策优劣差异,对我国创新支持政策的构建无疑有着很好的启示.
技术创新、政府补贴、税收优惠、风险资本、支持政策
F062.4(经济学分支科学)
黑龙江省科技厅攻关项目GZ05D101;黑龙江省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YJSCX2009-053HLJ
2009-12-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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