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8284.2009.10.015
论所有权保留合同买受人期待权之转让
所有权保留合同买受人之期待权地位是备受各国学者关注的法学问题,其中期待权之让与性争论颇多,这是现代民法关注研究社会生活中所蕴涵的法律实益的主要体现.期待权理论最初由德国法学说判例所提出,作为私权体系的一个分支,期待权是取得完整权利之前的动态过程,是一种不断变化的量的积累.期待权让与性的基础在于保留买主对标的物的占有,随着价金的支付保留买主期待权的价值逐渐增加,加之法律的完备保护使期待权占有具有了较强的对抗力.在转让过程中受让人期待权的效力不但可对抗原所有权的受让人,而且还可对抗善意第三人,实现权利转让的经济价值.
所有权保留买卖、期待权、期待权之转让
D923.6(中国法律)
2009-12-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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