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8284.2009.08.014
生态文明视野下的环境刑事立法新探
生态文明,作为人类文明的一种高级形态,它以尊重和维护生态环境为条件,以可持续发展为着眼点,强调人与自然环境的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及和谐统一;它不但包含着人类用友好、文明的方式对待大自然,而且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文化价值观、社会结构上都体现出一种人与自然和谐关系的崭新理念.因此,保护环境已经成为本世纪法制系统发展的主流,环境保护必然要求重新评价和修改现有法律,改正不适合生态文明的法律制度.生态环境破坏日益严重的趋势向环境保护法律体系提出了新的要求,刑法介入环境保护已成为历史发展的必然.我国的环境刑事立法也正面临着一场"绿色"变革.我国现阶段环境刑事立法存在明显的不足.因此,以生态文明理念为背景重塑我国环境刑法是我国环境保护法律体系走向理性化的科学路径.
环境刑事立法、环保法律体系、生态文明
D924(中国法律)
2009-09-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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