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8284.2009.06.030
发展农民合作组织的省级政府行为比较与启示
发达省份在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方面积累了较多的经验,其省级政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他们在本省农民合作组织的法规体系建设、扶持政策的制定和强化服务指导等方面作了大量的工作,取得很好的成效,值得深入研究.通过时经济发达的浙江、江苏两省和经济相对落后的黑龙江省实地调研,就其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方面的政府行为进行比较分析,总结先进的发展规律,为有效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提供理论与实践支撑.
农民合作组织、农民合作社、政府行为
F325(中国农业经济)
2008年黑龙江省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08C011
2009-07-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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