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8284.2009.03.019
法社会学的观察:论制度下的研究生盲评漏洞与弥补
经济效益往往会成为学院在大学的生存状态体现,办班招生是学院改善生活的方式,能否拿到学位是"官学不误"的原因和目的.盲审事关法官研究生毕业和多方的利益,其运作机理和西方陌生人社会机制虽不尽相同,但"匿名性"往往会赋予评审导师很大的客观公正性.而对抗或者规避盲审程序的最好办法不是实体证明而是从程序上不参加盲审.高等教育过程中由于存在一些制度不足或缺失--姑且称之为"漏洞",以及少数职业相关者制度精神的萎靡,导致高等教育整个工程环节中一些"教育商品"出现,这与教育目的、宗旨、精神相违背.保密法的立法者没有预计到"秘密"也会用作获取某种"商品化"利益的工具.知识可能成为一种不被相信品质的商品.教育的崇高性和知识的实践性在部分场域里成为一种拿来交换的产物.在满足自己私欲的同时,损害着社会的公益和信任.
学位、盲评、保密法、教育
C91;G42(社会学)
2009-05-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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