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8284.2008.10.004
马克思主义幸福观与和谐社会的构建
马克思主义幸福观认为劳动是幸福的源泉;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是幸福的主要内容;自我实现和无私奉献是幸福的终极归宿.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了让全体中国人民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实现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和谐统一,我们才能最终创造出一个可持续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和谐的社会是个体获得幸福的前提.马克思主义幸福观在劳动创造和谐、促进身心和谐与价值实现建社会和谐等方面都有重要的理论指导意义.
马克思主义、幸福观、和谐社会
B0(哲学理论)
2008-11-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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