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8284.2008.09.009
身份犯与亲手犯、不作为犯之比较
英美法系中没有亲手犯的概念,也没有间接正犯的概念.大陆法系中的亲手犯,是指以间接正犯的形式不可能犯的犯罪.身份证意味着行为者是具有特定身份的,否则不构成身份犯.身份犯与亲手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不纯正身份犯只影响量刑,而不影响定罪,所以关于身份犯与亲手犯的关系问题应该在纯正身份犯中探讨.关于纯正身份犯是否都是亲手犯的问题有三种观点:否定说主张纯正身份犯都不是亲手犯;肯定说认为没有刑法身份就不能成立身份犯;折中说认为应区别对待,有时无身份者可以成立身份犯的间接正犯,则该身份犯不是亲手犯.不作为犯与身份犯是不同层次的两个概念,当不作为犯的行为者具备身份犯之身份之时,此时的不作为犯即是身份犯.
身份犯、亲手犯、不作为犯
D914(法学各部门)
2008-10-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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