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8284.2008.08.015
浅析商业秘密的新颖性
商业秘密的新颖性是讨论是否成立商业秘密的一个重要条件和重要问题.新颖性是商业秘密的独立构成要件之一,新颖性不能混同于商业秘密的秘密性.商业秘密的新颖性主要表现为商业秘密与一般为公众所知的信息或者通过正常渠道可以知晓的信息相比具有先进性、改进性和进步性,它是一种新的、奇特的或者独创的和具体的信息,能给权利人带来竞争上的优势.商业秘密的新颖性与商业秘密的其他构成要件相比具有其自身特点,其特点包括,商业秘密新颖性的有限性、商业秘密新颖性的相对性和商业秘密新颖性的不易破解性三个方面,这三个方面能够帮助人们更加全面地把握商业秘密的新颖性.作为商业秘密的新颖性与专利权授予条件的新颖性又存在显著的区别:一是专利权的新颖性评价的信息和商业秘密新颖性评价的信息的范围要求不同;二是判定专利权新颖性和商业秘密新颖性时间点不同;三是专利权新颖性和商业秘密新颖性所保持的时限不同.
商业秘密、新颖性、构成要件
D923.4(中国法律)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2005年度一般项目《商业秘密法律保护制度研究》05JD820058
2008-10-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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