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8284.2007.10.007
村级民主与农村和谐社会建设——兼议尚志市元宝镇元宝村的相关实践
中国农村的村级民主实践,在实行村民自治前,只是实现政治运动、政治斗争、政治目标的手段.改革开放后实行的村级民主,最大的特点是在背景转换的情况下,民主不仅作为手段且已作为村治目标.尚志市元宝镇元宝村的相关实践,体现了村级民主的演变及村治创新的价值.中国改革开放20多年,最重大的民主实践在农村.农村与利益相关的社会主义民主实践,通过村民自治式的村级民主,协调乡村利益关系构建相关秩序,以此实现农村的社会和谐.
村级民主、村治驱力、村民自治、乡村社会和谐
D262.11(党的建设)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财政预算项目
2008-01-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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