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龄化社会背景下我国成年人监护制度的立法完善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0-8284.2007.05.015

老龄化社会背景下我国成年人监护制度的立法完善

引用
随着我国老龄化社会的到来,身心障碍的高龄人的数量急剧增长,而我国目前的成年人监护制度对逐渐丧失行为能力的老年人如何加以监护,立法还是空白.因此,无论是出于对立法完善的考虑,还是出于对该群体的关怀,均应在将来民法典设计中充分重视对高龄人的保护,制定出包括因年龄增大而判断能力衰退的无行为能力人的成年人监护制度.首先,我国的成年人监护制度的设计要针对老龄化社会的现实状况,纳入"维持生活正常化"和"对自我决定的尊重"的新的立法理念;其次,在保护被监护人利益的具体法规方面,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的先进立法经验,在监护制度中扩大被监护成年人的对象范围,把需要帮助的老年人纳入到被监护人的范畴,并明确成年人监护的标准,细化监护的类型并确立监护监督人制度,从而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成年人监护制度.

老龄化社会、立法理念、成年人监护

D923.8(中国法律)

2007-06-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62-64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学术交流

1000-8284

23-1048/C

2007,(5)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