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8284.2007.02.017
地方立法中或然性问题及其对策探究
当前我国地方立法中的首要问题已不是数量问题,而是质量问题.为提高地方立法质量,理论界和实务界普遍认为,地方立法应赋予公民立法动议权、依靠专家学者或其他社会组织起草法案、广泛开展立法听证等民主立法形式.但值得注意的是,这些措施并非必然能提高地方立法质量,有效地解决现行地方立法中存在的问题.相反,如果不事先考察其实施的条件或不确定因素,没有完善制度支撑,其作用不仅难以彰显,可能适得其反,产生消极后果.因此,地方立法创新,采取新举措,应该注意和避免其存在的或然性问题.并且,现行地方立法中法案表决制度貌似科学合理,实则存在致命缺陷,唯有采取记名公开表决的方式才能凸显代议制之精神.
地方立法、民主立法、或然性
D9(法律)
2007-03-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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