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8284.2006.08.010
论环境侵权责任社会化救济的理论依据及其实现途径
环境侵权行为具有主体不平等、危害范围广泛、间接潜伏、原因多元、价值正当等特点.环境侵权行为具有社会性,环境侵权损害往往是严重的社会性权益损害.环境损害的受害人不仅应该从加害人处获得传统意义上的损害赔偿,基于环境侵权行为的社会性,通过合理的制度设计,受害人应该而且能够通过社会途径获得补偿.比如环境责任保险制度,财务保证制度,行政补偿制度都是通过社会化的方式使受害人及时充分的获得救济.
环境侵权责任、社会化、责任保险、财务保证、行政补偿
D9(法律)
山东省教育厅资助项目
2006-09-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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